一、復貴總會113年1月8日帕總(活)字第1130000009號函暨同年月12日補件資料。

二、旨揭活動有報名收費情形,請核實開立收據或發票,並依內政部「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規定辦理事後財務收支公開徵信。

三、請於賽事活動場所(例如張貼於公告欄或報到檢錄區明顯處)及官方網站公開揭示「性騷擾及性侵害或性霸凌事件通報處理流程」及申訴聯繫管道。

四、本案副知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全國高級中等學校,請惠予協助宣傳並轉知所屬踴躍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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