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
(一)108 學年度第2學期期末校務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109年8月3日校服修改小組決議事項辦理
二、 目的:
以健康、舒適及創意為設計元素,並重視生活及品德教育為主軸,使學生服裝更符 合實用、保暖、透氣、設計、美感和本校特色等需求,展現本校校服新風貌。
三、 主辦單位:國立頭城家商。
四、 協辦單位:國立頭城家商家長會、校友會和教育基金會。
四、 承辦單位:國立頭城家商學務處。
五、 參加對象:凡本校全體學生、本校教職員工、校外民眾。
六、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 109 年 9 月25日止(星期五)以郵戳為憑,逾期報名視為無效。
七、 報名方式:
(一) 請至國立頭城家商網站首頁 http://www.tcvs.ilc.edu.tw/『最新公告』下載。
(二) 將報名稿件紙本、設計圖稿,以牛皮紙或不透明信封,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本校(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 學務處收)。
(三) 聯絡電話:03-9775230 學務主任陳淑華。
八、 參賽規則:
(一) 設計品項:各品項得區分男女款式。
1. 運動服:含短袖、短褲、長袖、長褲。
2. 外 套:含內裡,可拆式(二件式)。
3. 制 服:含短袖、長袖、長褲、短裙。
(二) 作品規格:
1. 創意表現不拘,須運用頭城家商校徽為元素,融入校服 logo 設計中(參考圖 樣、文字如附件 1)。
2. 運動服設計必須可辨識區分與他校不同。
3. 外套:符合冬、夏季使用,可於冬季新增可拆裝保暖內裡,必須為能適宜搭配
運動服、制服之顏色和款式。
4. 紙本作品:A4 紙規格,繪圖材料、畫具不拘。
5. 電腦繪圖作品:以 jpg, png, bmp, gif, doc 格式檔案,可使用繪圖、文書軟體, 圖形用 A4 尺寸 450dpi 以上格式。
九、 評選方式:
(一) 第一階段初選:
1. 採設計圖稿評選,由本校「校服修改小組」成員及遴聘相關專業人員共同
選出2~5 件作品晉級第二階段決選。
2. 所有參選作品若未達標準(80 分以上)則第二階段決選從缺。
(二) 第二階段決選:晉級決選之作品由主辦單位委由廠商製作實體樣品,公開評選出前2名及佳作。
(三) 評分方式:設計理念與創意表現 25%、美感與設計感 25%、應用與量產之可能性
25%、實用性 25%。
十、 獎勵:
(一)第一名:取 1 名,獎金新台幣一萬伍千元整,獎狀乙張。
(二)第二名:取 1 名,獎金新台幣伍千元整,獎狀乙張。
(三)佳 作:取 3 名,獎狀乙張。
十一、 評選時程:
(一) 徵稿-8月~9月25日
(二) 審稿、初選評選公告-10月23日(五)
(三) 入選作品樣本製作-12月4日
(四) 決選成績公告-12月18日
十二、 注意事項:
(一) 初選結果將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入圍名單,將不個別通知參賽者。
(二) 本校對所有得獎作品有教學研究、展覽、攝影、宣傳、出版上網、製作為文宣推廣品等非營利性權利。所有得獎作品版權歸頭城家商所有,須無償提供本校製作校服使用,本校得依實際需求保有修改權利。
(三) 凡送件參賽者於報名表參賽承諾授權書上簽章後,即視為同意並遵循本簡章各項規定。
(四) 參賽者如有抄襲、重作、臨摹及冒名頂替之情形,或違反本比賽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逕取消其參賽資格並公佈之,追回獎品及獎狀。
(五)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所有郵寄費用由參賽者自行負擔,並應給予作品、文件適當保護,凡寄(送)達前產生之損害、遺失,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不得異議。
(六) 不論參選作品獲選與否,與後續聯賣作業無關,獲選作品如為相關行業廠商產品,仍需依聯賣配合事項辦理,不得據此要求為第一優先承製廠商。
(七) 獲獎作品除頒發獎金外,不另支付稿費或版稅等酬勞;獎金需依稅法相關規定預扣繳所得稅,以匯款方式支付,獲獎者須配合本校執行單位簽收報核相關收據。
(八) 凡報名參加者,即明示同意本比賽簡章的各項內容及規定,本比賽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有權修改公告之,並以主辦單位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十三、經費概算:由本校家長會、校友會和教育基金會相關經費支應。
十四、本計畫陳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一、 中文部分:
(一)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二) 國立頭城家商
二、 英文部分:
(一) TCVS (National Tou-Chend Home Economics and Commercial Vocational
High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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