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培德工家表演藝術科課後輔導-專業技能課程實施計畫 107.08.29
一、依據:
(一)教育部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30 日臺教授國部字第 1050094312A 號函修訂「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
(二)教育部中華民國 103 年 4 月 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030024178A 號令修訂「教育部主管高級中等學校向學生收取費用補充規定」。
二、目的:
(一)課後輔導-專業技能計畫旨在學習專業術科領域,加強學生專業科目知能及提升專業技能,經妥善規畫安排師資及專長分組訓練課程,以強化學生專業技能及學習興趣,以因應未來升學及就業之需。
(二)依本科教育目標培育表演藝術領域之基礎人才分表演及幕後規劃:流行音樂組、舞蹈組、戲劇組、幕後工程組四大組別,並依每學年學生學習情形配合師資結構於教學研討會中進行溝通、討論,規劃各組可學習之專業技能項目,其師資除校內專任教師外,另聘任表演藝術相關業界專家、大學院校專業師資等到校授課,以強化學生的專業技能,與產業做無縫接軌。
三、實施對象: 本校表演藝術科學生(須檢具家長同意書,自由報名參加)。
四、實施方式:
(一)一、二、三年級: 每週三節。每週實際開課節數配合學校行事曆開辦,如遇期中考、畢業典禮、校外參觀…等則停課。
(二)每週一、二、三放學後第八節依課程配當表實施,並依實際上課詳實填寫課輔日誌,課程配當表依學生興趣專長選填安排規劃。
五、費用:
(一)課業輔導費:依實際上課節數收費。
(二)辦理課業輔導所收費用,優先支付教師鐘點費,餘額依「高級中等學校課業輔導實施要點」辦理,得作為教學活動業務、材料、設備所需經費、學生獎勵及行政管理費等支出。
六、本計畫經 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