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
108 年中小學作文比賽實施計畫
壹、目的
一、配合教育部推廣閱讀與提升學生語文素養,鼓勵中小學加強語文教育,俾提
升學生之閱讀興趣與寫作能力。
二、依據本會深耕文化教育之重點發展方向與「培育新服務人才」的理念,藉由
比賽推廣做人處世與服務特質,以涵養新服務人才的底蘊。
貳、辦理單位
ㄧ、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溫世仁文教基金會
三、協辦單位: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
四、承辦學校:北1 區-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
北2 區-新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
中 區-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
南1 區-嘉義市西區興嘉國民小學
南2 區-高雄市鳳山區鳳山國民小學
宜蘭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
花蓮區-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
臺東區-臺東縣臺東市光明國民小學
澎湖區-澎湖縣馬公市文光國民小學
金門區-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
馬祖區-連江縣立中正國民中小學
参、辦理方式
一、競賽類別:散文類。
二、參加資格及分組:
(一)資格:就讀公私立高中職與國中、國小之在籍學生(不含國小一、二年級學生,
亦不含補校學生、進修學校學生、五專前三年學生)。
(二)分組:
1.國小中年級組(三、四年級學生)。
2.國小高年級組(五、六年級學生)。
3.國中組(七、八、九年級學生)。
4.高中職組(一、二、三年級學生)。
2
三、競賽流程:
(一)初賽:
1.由各參賽學校自訂辦法辦理校內初賽,遴選優秀學生作品參加地區複賽。
2.每校各組提報作品參加地區複賽之最高篇數如下: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中年級組 高年級組
10 10 10 10
(二)複賽:
1.複賽寫作題目:
(1)國小中年級組:一件最有成就感的事。
(2)國小高年級組:感動的時刻。
(3)國中組:最美的一個字。
(4)高中職組:人生一道美麗的風景。
每篇散文字數:國小組約600 字,國中組約1,200 字,高中職組約1,500 字。
2. 各參賽學校參加複賽之作品應使用本活動網站下載參賽稿紙
(http://write.saylingwen.org.tw),採橫式直書(請見附件1),使用正體字親筆書
寫(使用黑色原子筆或鋼筆最佳,避免使用墨色太淡或太細之筆書寫) (不得打
字或影印),並以制式格式標上文章名稱(空四格寫題目)。
3.複賽報名日期:自108 年2 月20 日(星期三)起至108 年3 月28 日(星期四)止,
以各參賽學校為單位進行線上報名(恕不受理個人報名)。
4.請各參賽學校選派一位老師負責,至活動網站(http://write.saylingwen.org.tw)
依指示辦理報名作業。
(1)完成學生個人基本資料輸入取得作品編號後,請列印「作品編號」裁切後
黏貼於作品右上角(如附件一,參賽作品如超過1 頁以上者務必每頁貼上編號,
稿件上切勿書寫校名、班級和學生姓名)。
(2)採用上傳作品掃描檔案線上評審作業,請將參賽作品依照活動網站說明之
指定格式完成掃描後上傳。
(3)另請參賽學校將由網站系統自動產生之報名資料清冊用印後於108 年3 月
28 日(星期四)前掃描上傳,完成報名手續。
5.比賽分區:分為11 區22 縣市
(1) 北1 區-基隆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
(2) 北2 區-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3) 中 區-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4) 南1 區-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3
(5) 南2 區-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6) 宜蘭區-宜蘭縣。
(7) 花蓮區-花蓮縣。
(8) 臺東區-臺東縣。
(9) 澎湖區-澎湖縣。
(10)金門區-金門縣。
(11)馬祖區-連江縣。
6.由主辦單位遴聘專家就所有參與複賽作品進行評審,擇優錄取進入決賽。各
區錄取名額如下:
分區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中年級組 高年級組
北1 區 170 170 205 依複審結果,前500 名
北2區 80 80 60 取得決賽資格
中 區 105 105 165
南1 區 90 90 105
南2 區 120 120 170
宜蘭區 50 50 45
花蓮區 80 80 45
臺東區 55 55 45
澎湖區 50 50 20
金門區 40 40 15
馬祖區 25 25 15
小計 865 865 890 500
合計 3,120
※以上入圍名額得依各區實際參賽人數及作品水準進行調整。
7.成績公布:
(1)公布日期:108 年4 月17 日(星期三)。
(2)評選結果之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http://write.saylingwen.org.tw),請各參賽
學校原報名老師與參賽學生自行上網查看成績。
(三)決賽:
1.凡複賽獲得入圍者即取得決賽資格。
2.決賽報名日期:自108 年4 月17 日(星期三)起至108 年5 月15 日(星期三)
止,請各參賽學校原報名老師於108 年5 月15 日(星期三)前至活動網站
(http://write.saylingwen.org.tw)確認是否參加決賽,並辦理線上報名(請上傳
參賽學生面部清晰的個人照片,以便主辦單位製作決賽識別證),線上報名完
4
成後請以彩色列印報名資料清單,完成用印後於108 年5 月15 日(星期三)
前掃描上傳,完成報名手續。
3.決賽識別證不另寄發,請參賽學生於決賽當日報到時現場領取;各參賽學校
可於活動網站自行列印「決賽通知」於賽前交予參賽學生,俾利決賽報到作
業之進行。
4.決賽採現場親筆寫作方式辦理。
5.決賽日期:108 年5 月26 日(星期日)上午。
(1)決賽報到時間:參賽學生請於108 年5 月26 日(星期日)上午10 時10 分前完
成報到並領取識別證後依指示前往考場入座,10 時20 分後不受理報到,請
參賽學生務必於規定時間內完成報到並遵守賽場規則。
(2)決賽寫作時間:108 年5 月26 日(星期日)上午10 時30 分至12 時止,計90
分鐘。
6.決賽地點:
(1)國中、國小組:
○1 北1 區: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臺北市大安區大安路2 段99 號)
電話:02-27077119 轉110,傳真:02-27081316。
○2 北2 區:新竹市東區東園國民小學(新竹市東區園後街25 號)
電話:03-5712496,傳真:03-5726581。
○3 中 區:臺中市潭子區僑忠國民小學(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2 段31 號)
電話:04-25324740,傳真:04-25317294。
○4 南1 區:嘉義市西區興嘉國民小學(嘉義市西區重慶路51 號)
電話:05-2860885 轉118,傳真:05-2363370。
○5 南2 區:高雄市鳳山區鳳山國民小學(高雄市鳳山區中山路231 號)
電話:07-2624772 轉21,傳真:07-7476360。
○6 宜蘭區:宜蘭縣宜蘭市光復國民小學(宜蘭市泰山路60 號)
電話:03-9322077 轉1847,傳真:03-9358642。
○7 花蓮區:花蓮縣花蓮市明廉國民小學(花蓮縣花蓮市中山路903 號)
電話:03-8569088 轉11,傳真:03-8561537。
○8 臺東區:臺東縣臺東市光明國民小學(臺東縣臺東市中興路2 段150 巷29
弄1 號)
電話:089-226304 轉12,傳真:089-220431。
○9 澎湖區:澎湖縣馬公市文光國民小學(澎湖縣馬公市三多路450 號)
電話:06-9264181 轉21,傳真:06-9268412。
○10 金門區:金門縣金城鎮中正國民小學(金門縣金城鎮珠浦北路38 號)
5
電話:082-325645 轉13,傳真:082-324517。
○11 馬祖區:連江縣立中正國民中小學(連江縣南竿鄉馬祖村4 號)
電話:0836-22196,傳真:0836-26371。
(2)高中職組:取得決賽資格的高中職組學生依各參賽學校所在縣市(如上述分
區),至該區的決賽地點學校參與寫作比賽。
7.寫作題目:在比賽開始時,於每一競賽場現場公布。
8.參加決賽寫作的學生一律使用主辦單位提供之稿紙撰寫,恕不補發;書寫用
筆由參賽學生自備(避免使用墨色太淡或太細之筆書寫,使用黑色原子筆或鋼
筆最佳),不得攜帶字典或工具書,可使用修正液(帶)。
9.評審:各區參賽作品於決賽後統一集中至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民小學,由主
辦單位聘請專家進行評審。
10.評分標準:
(1)內容與思想:占50%。
(2)結構與修辭:占40%。
(3)書法與標點:占10%。
11.成績公布:
(1)公布日期:108 年6 月5 日(星期三)。
(2)評選結果之名單公布於活動網站(http://write.saylingwen.org.tw)。
12.錄取名額及獎勵辦法:
(1)個人獎:
國小組
國中組 高中職組
得獎學生
獎金
獎狀
中年級組 高年級組
特優 6 7 8 5 12,000 元 發給得獎學生
及指導老師獎
優等 10 15 15 8 7,000 元 狀乙幀。
甲等 20 25 25 15 3,000 元
發給得獎學生
獎狀乙幀。
佳作 20 25 25 15 1,500 元
入選 若干名 若干名 若干名 若干名 無
※以上名額得依參賽人數及作品水準進行調整。
※得獎學生之指導教師由其服務學校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
核辦法規定,本權責給予敘獎。
(2)團體獎:
○1 國中、國小組:
甲. 報名參與複賽的學校,1 件作品可得1 分,本項國小中年級學校最高
組
名 別
額
等 級
6
可得5 分,國小高年級與國中等學校每校最高可得10 分。
乙. 學生參與決賽獲「特優」者、學校可得5 分,「優等」4 分,「甲等」3
分,「佳作」2 分;若學校有2 名學生同時獲得「特優」、則該校可得
10 分,以此類推。
頒給上述2 項合計積分較高之國小前6 名學校(同校中、高年級之國小積
分合併計算)、國中前3 名學校,每校各得獎勵金新台幣10 萬元,作為閱
讀推廣活動之用;另發給獲獎學校各得獎座乙座,請得獎學校派代表出席
頒獎典禮領取。
○2 高中職組:
甲.報名參與複賽的學校,1 件作品可得1 分,本項每校最高可得10 分。
乙.學生參與決賽獲「特優」者、學校可得5 分,「優等」4 分,「甲等」3
分,「佳作」2 分;若學校有2 名學生同時獲得「特優」、則該校可得
10 分,以此類推。
頒給上述2 項合計積分較高之前3 名學校,各得獎勵金新台幣10 萬元,
用於獎助學校作為推廣閱讀與強化寫作力之用;另發給獲獎學校各得獎
座乙座,請得獎學校派代表出席頒獎典禮領取。
若各分組學校之積分相同時,其名次以獲獎學生等級高低來評定之。
(3)工作人員之獎勵:
○1 建議各區協辦之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縣市政府本權責核予相關工作人員
敘獎。
○2 建議每一區承辦學校(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小除外)相關工作人員之敘獎
如下:記功乙次2 人,嘉獎二次3 人,嘉獎乙次4 人。
○3 建議總承辦學校(臺北市大安區建安國小)相關工作人員之敘獎如下:記功
乙次3 人,嘉獎二次4 人,嘉獎乙次5 人。
四、頒獎:
訂於108 年6 月29 日(星期六)上午假台北國際會議中心102 會議廳(台北市信
義區信義路五段1 號)辦理頒獎典禮(確切時間另函通知),凡獲決賽特優、優
等獎項之學生均獲邀出席,於頒獎典禮中頒發獎狀,獎金不論是否出席一律
由主辦單位直接匯入得獎學生所提供之帳戶(匯款手續費由得獎學生負擔);甲
等、佳作之獎金一律由主辦單位直接匯入得獎學生所提供之帳戶(匯款手續費
由得獎學生負擔);其餘獎狀以郵寄方式寄送至獲獎學生就讀之學校、再請學
校轉交獎狀與得獎學生。
五、獲獎作品發表:
為求觀摩學習與擴大活動效益,由主辦單位將決賽獲得特優及優等作品,由
7
評審代表撰寫評語,於頒獎典禮及其他公開場合進行展示,並公開於本會網
站(http://www.saylingwen.org.tw)提供欣賞。
肆、注意事項
一、參賽學生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之情事,其作品不予評審,已評審者,成
績不予承認。
二、參賽作品若有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規定或請他人捉刀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
消其參賽權,並通知參賽學生之就讀學校。
三、初、複賽時,指導教師不得替代學生寫作,或做文章過量修改。
四、所有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屬主辦單位,參賽學生同意無償將參賽作品提供主辦
單位基於非營利目的之教育用途合理使用;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還亦不提供
影本。
五、各區承辦學校辦理本活動所需經費之明細表,請寄送至主辦單位,俾便核撥
款項至各承辦學校;該經費由各承辦學校採代收代付方式辦理。
六、承辦學校工作人員辦理本案之加班費由主辦單位提供,其發放不受地方政府
規定每月領取加班費最高時數之限制。
七、參加決賽者,飲食、交通請自理,主辦單位不發予餐費與交通補助費。
八、指導教師限填1 人,名單既經填列,成績公布後,不得更改。
九、本實施計畫請逕至活動網站下載,本比賽相關執行期程詳如附件二。
十、主辦單位聯絡人:陳永杰先生,電話:02-27296633#6016,傳真:02-27290689。
活動專用電子信箱: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十一、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適時修正之。
8
附 件 一:複賽作品範例
註:[橫式直書範例] (稿件上切勿書寫校名、班級和學生姓名,以利公正評分)
附 件 二:「108 年中小學作文比賽」執行期程表
編號 工 作 項 目 日 期
1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轉文通知並鼓勵學校參賽 108.1 月底前
2 各校自行辦理初賽
3 各校複賽報名與上傳用印後報名清冊截止日 108.2.20~108.3.28
4 公布決賽入圍名單 108.4.17
5 各校決賽報名與上傳用印後報名清冊截止日 108.4.17~108.5.15
6 決賽—現場寫作比賽 108.5.26(星期日)
7 公布決賽獲獎名單 108.6.5
8 頒獎典禮 108.6.29(星期六)